人才公寓簽約租期為兩年,租賃期滿后一般不予續(xù)簽。租金按6元/㎡·月的標準收取。市人才公寓租賃實行保證金制度,由用人單位向市住建局按照每套2000元標準交納,辦理退房手續(xù)并結清相關費用后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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