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民政


來源:市民政局
發(fā)布日期:2021-05-18


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根據設立需要,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遭受監(jiān)護侵害、暫時無人監(jiān)護等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jiān)護責任,協助民政部門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等工作的專門機構,包括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的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和設有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科(室)的救助管理站。
我市目前有5家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宿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宿城區(qū)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宿遷市宿豫區(qū)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沭陽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泗陽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泗洪縣未成年人保護中心。
單 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宿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宿遷市救助管理站) |
高 建 |
13705248536 |
宿城區(qū)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宿城區(qū)社會救助管理站) |
邵 華 |
13815783653 |
宿遷市宿豫區(qū)未成年人保護中心 |
劉 恒 |
18851527112 |
沭陽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沭陽縣救助管理站) |
陳金良 |
15896327711 |
泗陽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泗陽縣救助管理站) |
方洪斌 |
13511788181 |
泗洪縣未成年人保護中心 (泗洪縣救助管理站) |
肖永權 |
1505096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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