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提高部分困難群體保障標準有關情況發(fā)布
宿遷市民政局
一、背景及過程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筑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j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省政府關于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就困難群眾提標工作認真開展調研測算,擬定2024年度提高部分困難群體保障標準方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經(jīng)市政府六屆四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24年12月31日,由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fā)實施。現(xiàn)向社會各界予以公布。
二、主要內容
本次調標的對象和標準如下:
(一)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員供養(yǎng)標準
自2024年7月1日起,將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至645元,月增加15元;將農村特困供養(yǎng)標準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至839元,月增加20元;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按相應比例同步提高。預計將惠及我市13.7萬名低保對象、1.8名特困人員及7.46萬名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發(fā)放對象。
(二)困境兒童保障標準
自2024年7月1日起,將我市機構養(yǎng)育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2214元提高到2310元,月增加96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從1550元提高到1650元,月增加100元;其他困境兒童生活標準分別按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的50%-100%保障。預計提標將惠及我市1.09萬名困境兒童。
(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
自2024年10月1日起,全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員的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分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8%、3%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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