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印發(fā)《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算機數據管理制度》的通知 | ||
索引號 | 469760234/2020-00026 | 分類 | 信息公開制度 ??其他 ?? 其他 |
發(fā)布機構 | 公積金中心 | 發(fā)文日期 | |
文號 | 宿住房公積金〔2020〕8號 | 關鍵詞 | 公積金 計算機數據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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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關于印發(fā)《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算機數據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屬各管理部:
現將《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算機數據管理制度》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計算機數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因機房環(huán)境、硬件設備、病毒攻擊等原因造成的數據損壞、篡改和丟失,確保計算機數據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現結合我中心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計算機數據管理的范圍包括系統(tǒng)軟件、應用軟件、應用數據、系統(tǒng)配置、存儲介質、存放歸檔、數據恢復、數據查詢等。
第三條 計算機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一般數據指的是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等。重要數據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各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和住房公積金各業(yè)務數據等。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 各部門及計算機使用人負責所使用計算機中的一般數據的管理。信息管理科負責中心各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重要數據的管理。因中心業(yè)務系統(tǒng)已遷入市政務云平臺,部分基礎環(huán)境數據委托市政務云平臺管理。
第三章 備份恢復
第五條 一般數據由計算機使用人根據需要自行選擇備份策略;重要數據由信息管理科制定備份策略,并安排專人負責。
第六條 按照備份的方式,備份分為系統(tǒng)自動備份和人工備份。應用數據一般采用系統(tǒng)自動備份的方式備份,其他數據一般采用人工備份的方式備份。
第七條 按照備份的內容,備份分為完全備份、增量備份和按需備份。完全備份指的是備份某個系統(tǒng)全部數據。增量備份指的是僅備份上一次備份后新增或修改的數據。按需備份指的是僅備份需要的部分數據。應用數據應采取完全備份或增量備份的方式按日備份,其他數據可靈活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備份。
第八條 重要數據經備份后應長期存儲,后續(xù)根據數據量的增長速度和存量大小,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制定存儲時間。
第九條 存儲介質應選擇硬盤、U盤、光盤、磁帶等產品。存儲介質的存放地點應符合防火、防水、防潮、防磁等要求。長期保存的存儲介質,應按照制造廠商確定的使用壽命轉儲數據,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
第十條 存儲介質中的數據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恢復數據確認介質中數據的有效性?;謴蛿祿坏迷谏a系統(tǒng)中進行。存儲介質的檢查記錄應留檔備查。
第四章 數據查詢
第十一條 因審計等工作需要對外提供數據時,應報經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批準后提供,并辦理數據移交手續(xù)。
第五章 監(jiān)督處罰
第十二條 中心監(jiān)察科定期對計算機系統(tǒng)數據的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將結果上報中心領導。
第十三條 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行為,由中心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中心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