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宿遷市郵政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索引號 | 053533505/2015-00001 | 分類 | 信息公開年報 ??其他 ?? 報告 |
發(fā)布機構 | 宿遷郵政管理局 | 發(fā)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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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宿遷市郵政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14〕1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的通知》(蘇政傳發(fā)〔2014〕203號)等要求,現(xiàn)向社會公布宿遷市郵政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時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報告通過宿遷市政府門戶網站“網上宿遷”(http://www.elecalpower.com/)公布。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宿遷市郵政管理局聯(lián)系(地址:宿城區(qū)浦東路229號,郵編:223800,電話:84380699,電子郵箱:sqyzglj@163.com)。
一、概述
(一)進一步重視和加強政務公開工作。我局從今年10月正式加入市信息公開系統(tǒng),根據(jù)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及具體責任人,并制定了《宿遷市郵政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同時,明確1位同志為局信息員,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維護、組織協(xié)調等日常工作。每個業(yè)務科室明確1位信息員,負責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員統(tǒng)一發(fā)布,確保信息公開全面、及時、準確、無差錯。2014年,為加強信息報送的時效性及準確性,全局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學習1次,信息員參加信息公開工作培訓1次,召開中層干部會議部署信息公開工作1次,明確要求各類公開信息經領導審核后統(tǒng)一途徑報送,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信息公開及時、便捷。
(二)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工作措施。局公開辦按照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及時制定并下發(fā)了《宿遷市郵政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進一步明確局公開辦的職責,公開的內容、公開形式、責任分工、工作流程和公開時間。
(三)不斷拓展局門戶網站公開功能。進一步優(yōu)化提升局門戶網站功能,我局在本局門戶網站上,即時上傳政策法規(guī)、行業(yè)統(tǒng)計信息、執(zhí)法信息動態(tài),對待市民留言,加快更新和回復頻率。目前局網站的知名度不斷提高,成為郵政管理工作宣傳的一個重要的、即時互動的宣傳溝通渠道和平臺。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方面
我局根據(jù)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統(tǒng)一部署,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我局網站上編制和公開了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在具體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中,我局及時發(fā)布主動公開信息,并建立完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臺帳,便于查詢和統(tǒng)計。
1.公開內容: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4條,其中局門戶網站上公布73條,包括政策法規(guī)3條,行業(yè)統(tǒng)計12條,業(yè)務信息及其他信息58條。市政府門戶《網上宿遷》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條,即《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2.公開形式: (1)政府門戶網站?!熬W上宿遷”政府門戶網站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市政府部門板塊。(2)市郵政管理局門戶網站。以及通過布告張貼形式供社會公眾閱覽相關政務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2014年全年,我局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
(三)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方面。
2014年,我局未發(fā)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和行政申訴案。
(四)收費及減免方面。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未收取任何費用。
三、政策措施及熱點輿情解讀回應情況
我局加強信息主動公開和政策解讀工作,強化了重大決策信息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或社會高度關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通過市局網站等渠道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或公布意見采納情況。同時,建立完善了重大政務輿情會商聯(lián)席會議制度,對一些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yè)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及相關重要信息,加強事前輿情風險評估,制定信息發(fā)布、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及時組織相關負責同志和評論員隊伍對出臺的政策進行準確解讀。
四、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需進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yè)務能力工作有待加強;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有待拓寬;四是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人數(shù)少,保障不足。進一步完善網上申請、網上辦證等辦事功能,進一步做好網站局長信箱、網上咨詢等互動欄目的建設。繼續(xù)加強與政府各部門之間的溝通、交流與學習,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與水平。
附表: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2014年度)
附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4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74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10 |
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8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74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
||
(一)公開行政審批信息數(shù) |
條 |
0 |
(二)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數(shù) |
條 |
0 |
(三)公開本部門財政信息數(shù) |
條 |
0 |
三、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0 |
四、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shù)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shù)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shù)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shù)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shù)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0 |
五、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0 |
六、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有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0 |
七、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0 |
八、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九、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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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shù)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0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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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shù)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
0 |